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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应成为房地产调控的助手

2017/2/8 10:19:46   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中国经济周刊》盘点了房企“国家队”在2016年楼市中“大放异彩”的表现:在拿地支出前15名的房企中,由央企和国企组成的“国家队”占据8席;在16个拿地总额超百亿的巨无霸项目中,有9家花落“国字头”。由于央企涉足房地产的热情有增无减,并且制造出一个又一个“地王”概念,所以也被外界质疑和指责为房价大涨的推手。

  在如火如荼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地产央企究竟该扮演何种角色?一直以来,争论始终未停。有人认为,央企也是企业,从市场经济主体的角度来看,央企逐利房地产市场的行为是合理的。但也有人认为,央企并不只是市场经济主体,还承担着很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其经营行为不能单纯按市场规律而为,应该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调控。不过,从央企现实表现来看,更多是践行前一种观点,哪个行业利润率高就涌向哪里,充分借助资金优势,在竞争激烈的房地产行业披荆斩棘,即使制造再多的“地王”也无所节制。这显然不完全符合央企的功能定位,一定程度上也与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背道而驰。

  关于央企从事房地产业务,国家有关部门早已出台过相关规定,从中不难读懂央企的应有定位。遥想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央企一天造出三个“地王”引发舆论哗然。随后在3月18日,国资委力排众议,坚决抛出“退房令”,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清退房地产业务,只留下16家主业为地产的央企。很明显,这是给央企参与楼市泼冷水,同时也证明央企不只是市场经济主体,还必须承担配合国家调控政策的重任。2015年7月2日至8月30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进行了专项巡视后,剑指“多家单位对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置若罔闻,项目开发禁而不止”的问题,被视为最严厉和直接的一次出手。这也无异于宣告央企应成为房地产调控的助手,而不是房价非理性上涨的推手。

  国资委“退房令”出台近7年,但央企并没有在楼市偃旗息鼓,反而似乎愈发活跃。一则允许涉足房地产业务的央企已经悄悄从16家增加到了21家;二则78家被要求“退房”的央企中,截至2012年底也仅有不足20家履约退出;三则许多央企深度涉足房地产行业,直接或间接成为许多“地王”的制造者。从表面上看,由于“退房令”没有时间表和具体实施方案,以及政令本身存在的法理约束力问题,导致了央企退出楼市的步伐缓慢。但从深层次来看,则是因为房地产业务已经成为不少央企的重要利润来源,一旦全面严格执行“退房令”,业绩一定会受到很大影响,利润也会大幅下降,所以央企不愿意、监管部门也不大会逼迫非主业房地产央企全部退出房地产业务。这也再次证明“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更难”。

  房地产行业事关百姓民生,央企也承担着在公共事业领域造福于民的职责。随着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国企、央企的发展定位愈发清晰,主线应该是“与民分利”,路径是逐渐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让、退出,其中就包括房地产领域。与此同时,还要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和公共服务使命,积极响应、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要做助手而不是掣肘。(南方日报评论员 丁建庭)

编辑:何冬梅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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