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财经 山东财经正文

烟台2017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 下月起执行

2017/6/27 9:03:55   来源:水母网    

  山东烟台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确定了。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关于确定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日前印发,向社会发布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及执行时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来确定。2017年度烟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6055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各不得超过1926.6元。下限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指导工资确定,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1640元,市直及其他县市区均为1810元。该标准执行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通知》要求,各单位核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职工无法签字的,单位需出具《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承诺函》。此举是为了确保职工尤其是按照最低基数缴存职工的知情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编辑:吕玥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