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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出台地产"十二条" 公积金贷款首套首付30%

2017/9/19 9:17:59   来源:齐鲁晚报    

  今年烟台许多楼盘的价格涨了不少,与去年相比每平方米大约涨了一两千元,正在选房的刘先生为晚买房子后悔不已。“前年是去库存,去年是调控,今年就是稳增长。”烟台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这样形容近三年烟台楼市情况。在楼市“金九银十”到来之前,8月15日,烟台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房地产“十二条”),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烟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烟台一家公司上班的刘晓军,准备在烟台的芝罘区、莱山区购房,目前正在到处看房。“今年烟台各个楼盘涨了不少。”刘晓军说,前年楼市低迷时他曾去看过房,觉得有可能还要换工作,就没有急着买,“在莱山周边的一个楼盘,去年和今年相比,每平方米涨了一千多元。”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烟台市内六区新建商品房以及二手房房价均呈现上涨状态,楼盘不同涨幅不同,少则每平方涨一两千,多则数千元。

  作为三线城市的烟台,楼市火起来了,住建部门出台了房地产“十二条”,包括实施分城施策的土地调控、实施预售审批限价政策、严格网签合同备案撤销管理、严格规范市场销售(明码标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强化二手房交易监管、探索建立“租购同权”制度等。其中,公积金贷款方面,取消了144平米划分,首套房首付一律改成30%,二套房40%。租购同权方面,借鉴租购同权试点城市的先进经验,积极开展租房与购房平等享受政府公共服务方面的政策研究,适时推出符合烟台实际的“租购同权”制度。

  “十二条”规范措施“刀刀见肉”:对于库存量较大、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县市区,停止房地产供地;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期分批销售;对闲置超过2年的土地依法收回,重新进行市场配置;辖区房地产市场异常波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当地政府进行问责……烟台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称,房地产“十二条”出台一个月,从近两个月新建商品房成交量上看,效果还是很明显,新建商品房成交量约有30%的下降,“我们的目标是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出台意见让楼市以及房价,平稳健康的发展。”(钟建军)

编辑:吕玥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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