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财经 国内财经正文

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满月” 车险整体保费约降三成

2018/10/18 11:17:53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冷翠华

  到目前为止,商业车险费改的最后一个阶段“车险自主定价”的试点已经走过了一个月。改革之后,车险市场发生了哪些变化?保险消费者有没有得到实惠?车险费用率有没有飙升?

  近日,青海保监局和广西保监局权威答复《证券日报》记者,整体来看,改革之后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费用率可控,商业车险则下降了近三成,让消费者得到实在的优惠。与此同时,车险的投保率和相关保额均有明显的提升。

  青海广西陕西三地

  先行试点

  在“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下,从2015年开始,我国商业车险改革已经走过了三个阶段,险企的自主定价范围逐渐扩大。

  商车费改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调整险企的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范围,首次费改以“双85”为主要特征(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下限可至0.85),第二次费改变为“单85”或者“单75”,第三次费改进一步下调下限,部分地区调整为“双65”。从今年9月1日开始,青海、广西和陕西三地开始试点车险自主定价。

  “也就是说,银保监会不再限制车险的最低价,险企完全根据自身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成本情况和风险定价能力,对不同风险水平的机动车和驾驶人,按照不同的销售渠道、不同的车辆类型等进行差异化定价。”一家财险公司车险负责人表示。

  《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发现,目前,青海省共有8家财产保险分公司(不含互联网保险公司,下同),今年1-8月份的财产险保费收入约为24.06亿元,位于全国财险保费收入排名的第35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有22家财产保险分公司,今年1-8月份的财险保费收入约为144.66亿元,位于全国财险保费收入排名的第19位。陕西省共有28家财产保险公司,今年前8个月的财险保费收入约为154.88亿元,位于全国18位。

  分析人士认为,车险自主定价的试点既选择了处于财险市场规模中位数的地区,也选择了市场规模较小的青海省,一方面避免了给市场带来太大冲击,另一方面也便于更全面深入地了解车险自主定价改革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青海保监局:

  投保率上升5个百分点

  青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9月1日,该省率先启动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此项改革启动一个月之后,全省6家财险公司共承保车辆商业保险36000余件,实现签单保费收入1.32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后的一个明显变化是,险企优化调整了原有的商业车险基准费率,大部分车型和使用性质的车辆基准保费都将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以一辆家庭自用轿车为例,在承保了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以及不计免赔以后,以前的基准保费约为4900元,改革后的基准费率下降到3100元左右,同时车险整体费率约下降36%。

  据介绍,车险自主定价改革之后,市场上还出现了几个积极变化。一是保费下降,投保率和保额上升。从实际情况来看,改革后部分以前只购买交强险的车主同时选购了商业车险,9月份的商业车险投保率比以前提升了5个百分点;同时,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从以前的单均54万元提升至62万元左右,涨幅达14%。

  广西保监局:

  差异化竞争格局现雏形

  广西保监局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9月15日,广西作为全国三个试点省区之一,正式启动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试点,首批8家公司上线车险新产品。改革启动一月来,广西商业车险新产品出单27.56万件,实现签单保费4.71亿元,消费者平均保费支出较改革前下降三成,三责险平均保障水平增加了23万元,充分享受到了改革红利。

  还有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已有约20家公司的自主定价产品获得银保监会批复,其中11家公司已经通过行业验收,完成系统切换,正式销售新产品。新产品的车险市场份额合计超过80%,已成为广西车险市场的主流产品。同时,改革之后,车险消费者踊跃投保,商业车险投保率比改革前大幅提升11个百分点,达90%,商业三责险平均保额达82万元,比改革前增加23万元。

  广西保监局负责人表示,改革后,保险公司更加重视数据监测及运用,通过系统内嵌监测模块,逐日监控成本数据变化,降本提效成效明显,上线车险新产品的保险公司销售费用率比改革前降低10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险企的定价策略分化。各险企出现基本实现费折联动,根据各自成本和风险管控能力实行差异化的竞争策略。根据自身对车辆风险判断和销售政策情况,有的公司实行高价高费的定价政策,有的公司实行低价低费的定价政策,差异化竞争格局初见雏形。

  此外,陕西保监局负责人表示,该局近期将对车险自主定价改革之后的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蒋柠潞)

编辑:王丽    责任编辑:刘帅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